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清单
一、学生工作处简介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生教育管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征兵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生就业创业管理和指导以及就业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有学生管理科、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处与学校团委、武装部合署办公。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或修订学生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
2.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及学院(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学生中存在问题的办法。
3.负责统筹规划校规校纪教育和校风、学风建设。
4.负责协同各学院(系)进行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管理工作等。
5.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6.负责学生评优表彰及处分工作。
7.负责学生保险的办理及理赔工作。
8.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包括奖、助、贷、勤、减免和绿色通道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
10.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宿舍文化创建及辅导员进宿舍管理工作。
11.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管理监督“一站式”学生社区的建设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团委工作职责:
1.召开团委委员会议和团员大会,代表团委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2.配合学校做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3.做好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工作。
4.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和团的组织建设。
5.做好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6.负责“易班”平台、美育工作。
7.负责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8.负责大学生征兵、新生军训工作。
9.负责退役士兵教育和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毕业档案派遣、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工作。
2.掌握全校就业创业工作全局,统筹安排就业创业工作,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各(学院)系的协调。
3.根据国家、省市实习就业政策、规定和学院要求,负责制定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计划、方案、要求和实施意见。
4.开展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和就业形势分析,实施对毕业班辅导员的培训和考评,负责就业创业指导课教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工作,指导学院(系)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指导课教学任务。
5.开展就业创业工作调查研究,适时提出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和建议。
6.负责对上(省教育厅、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兄弟院校的协调联系,保持对上和友邻良好的合作关系。
7.负责筹划和组织举办校园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以及就业知识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和招聘模拟大赛。
8.负责全校《毕业生求职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的审核与发放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登记、汇总和管理。
9.负责生源信息审核、统计、汇总、上报,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开具和发放。
10.指导各学院(系)作好毕业生鉴定工作,作好毕业生离校派遣手续的办理。
11.处理毕业生派遣遗留问题等相关手续。
12.负责指导各(学院)系收集统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按时上报并实施定期通报。
13.负责就业创业网站建设、维护和管理,作好就业创业指导专栏组稿编辑和校园宣传工作。
14.负责指导各学院(系)对往届毕业生跟踪调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15.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6.通过联系、考察、调研,与若干企事业单位建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签署合作协议,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想方设法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17.全面负责高职院校教学评估中就业创业工作的准备。
1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