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9日   发布单位:学生工作处

各系: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现开展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审核

        (一)各系组织本系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由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及评议小组参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收集学生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开展班级评议工作,报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后,初步确定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二)各系需进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的信息核实工作,要求进行随机抽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抽查面不少于申请学生的10%,并把抽查情况登记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家庭信息抽查记录表》中。

二、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各系于9月25日前完成本系二年级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认定工作,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家庭经济信息采集》汇总表纸质版(盖系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纸质材料需按照汇总表序号排列)由系里存档备查;

        2.《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家庭信息抽查记录表》(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处负责复核及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建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并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申请和享受一系列资助项目的基础,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