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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助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发布单位:学生工作处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和《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中职助学金的管理,确保国家中职助学金政策顺利实施,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职助学金资助对象

中职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本院五年一贯制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

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总人数的10%确定。

二、中职助学金资格的申请与认定

(一)中职助学金资格的申请与认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中职助学金资格按学年进行申请和认定,其中涉农专业学生享受中职助学金无需申请。

(三)中职助学金资格的申请和认定程序

1.每年9月份,由学生提交中职助学金申请材料,包括:《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同时提交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及其他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各系对提出中职助学金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审核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审批,并在学院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中职助学金名单上报上云浮市教育局;

4.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享受中职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有关信息。

5.按要求建立健全中职助学金档案资料,所有受助学生的审核备案资料分年度、分班级存档备查。

三、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二〇一二年九月起施行。

    附件:《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