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无息借款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1日   发布单位:学生工作处

校内无息借款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难以自筹学杂费而设立的资助项目,是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为使校内无息借款工作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从学院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学生资助经费中支出。

二、校内无息借款的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

学院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在短期内难以自筹全部学杂费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包括五年制前三年学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节俭。

3.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获得批准,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备案的贫困学生。

三、校内无息借款的标准及比例

(一)校内无息借款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5000元/年

二等:3000元/年

三等:1000元/年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校内无息借款: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不应享受校内无息借款的。

四、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向所在系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旧生在每学年结束前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请下一学年贷款,新生在进校后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请本学年贷款。

(二)申请借款的学生须认真、如实填写《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借款申请审批表》)二份(学生工作处、学生各一份)上交学院学生工作处。

(三)各系将申请校内无息借款学生的相关情况在系内公示。

(四)各系核实学生各项信息,并由系负责人在《借款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五)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学院领导批准。

(六)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借款学生名单及额度审核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借款。

五、校内无息借款的发放与管理

(一)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申请、审批、发放一次。

(二)各系由专人负责本系借款工作,建立借款学生信息库,协助学生工作处进行诚信教育,督促毕业生偿还借款。

六、校内无息借款的偿还

(一)校内无息借款是学院向学生提供的无息借款,借款的原则是“有借有还”。学生应在申请借款的同时确定还款计划。

(二)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前的任何时间申请还款,学生工作处于每年5月份给未结清借款的毕业生发放《校内无息借款还款通知书》,学生在毕业前按照规定时间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不能偿还借款者向所在系提交还款方案,并于毕业时签订还款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后,一式二份,学院、学生各持一份,一份进入学生档案。毕业后没有履行还款协议的按公证书条款执行。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